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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做了愚蠢至極的行為,比去7-11買抓狂一族還愚蠢幾千萬倍

,但是不後悔

,因為我試著活在當下,也淋了一身濕。

我想如果我待在雨中十年八年的,這百分之玖拾玖點玖玖叁是他媽的行動或裝置藝術,剩下的零點零零零零柒則是無限的哀愁與心悸。我不會跟你吹噓嘴砲那些甚麼活不活在當下的人生意義大道理。當我淋雨在那裡,那那間沙茶魷魚羹店便產生了前所未有的新想法- 經過琳瑯滿鋪的各式樣飲食如靈堂前擺滿獻花、獻果、晌香與彩色遺照的貢桌,我約略領悟到阿嬤往生時,最終係要讓我明白:

「不要沉浸於死人哀悼的漩渦裡,因為還有更多活人值得你去珍惜。」。

最終,如果我還沒有被雨水泡爛腐朽,也許可以底被積水淹沒的城市裡,游泳。

... ... ... ... ... ... ... ... ... ...


(請 給個晴天吧)
(雖然給了個要晴不晴的天,還算不錯)
(W 那天在非答錄機留言裡,其實想說的是:「如果有一天,或許三年後,或許十年,如果你開始想結婚,你一定要第一個告訴我。不要笑。我是說真的。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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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gn031388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